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村民不解为何“堑秋湖”不让钓鱼

彭泽县棉船镇政府回应:湖中鱼属于长江,仍为禁钓区

2024-09-30 07:14:55      来源:大江网-信息日报      编辑:王世强       作者:罗玉珍 谢凌瑾

   

  “堑秋湖”是指随着长江进入退水期,水位下降,部分低洼水域与河道分离,形成独立的浅水小湖。近日,彭泽县棉船镇村民徐先生在大江网《问政江西》发帖,表示其在退水期形成的一处小湖泊钓鱼,被执法人员劝离,徐先生十分疑惑,认为已独立出来的子湖泊不应在禁渔范围内。对此,棉船镇人民政府回应,该水域属于禁钓区。

村民垂钓的“堑秋湖”

  咨询:已与长江水域分离 为何仍属于禁钓范围

  据徐先生表述,近期他与朋友发现一处藏于山林间的“堑秋湖”,于是与好友相约在此处垂钓,但很快便被棉船镇生态护渔人员劝离,表示此处不可垂钓。

  记者了解到,该处“堑秋湖”实则连接长江,由于地势低洼,涨水期与长江连通,退水期与长江分离。根据《关于规范长江彭泽段禁捕水域及种质资源保护区垂钓管理的通告》,此处水域属于禁钓区。

  徐先生认为,既已与长江分离形成独立的湖泊,就不应属于禁钓区。该处湖水中的鱼类虽然是长江中的鱼类,但湖水不流通,即使不人为捕捞,随着水位不断下降,水中的鱼最终也可能因湖水干涸而死。

  “独立出来的湖泊为什么不能捕捞和垂钓?”徐先生提出疑问,划定禁钓区的目的是保护渔业资源,而这里是否有专人管护呢?

  回应:系自然形成的“堑秋湖” 湖内水生生物仍在管护范围

  据了解,“堑秋湖”一词原指一种广泛用于鄱阳湖湖区的渔业方式,老百姓通过在湖底低洼处堑壕沟、围矮堤的方式,在秋季退水时截留更多的鱼和水,最后将鱼类资源一网打尽,对渔业资源具有一定的负面影响。

  棉船镇人民政府表示,徐先生发现的这处小湖泊,在长江汛期时因水位上涨而与长江连通,汛期结束后因水位下降再与长江分离,属于自然形成的“堑秋湖”,湖中的鱼隶属于长江,同样属于禁止垂钓范围。

  针对“堑秋湖”内的鱼如何管护的问题,棉船镇人民政府相关负责人介绍,根据九江市农业综合行政执法支队及九江市公安局水上分局于2024年7月25日联合发布的《关于进一步加强退水期“堑秋湖”执法监管的工作提示》的规定,针对“堑秋湖”,秉承“宜通即通、宜平即平、宜管即管”的原则落实好执法监管职责,确保禁渔秩序。对能疏通的河道、浅滩应及时疏通,及时救助、转移相关水生生物。

  执法:已组建一支37人的“长江流域生态管护队”

  根据《彭泽县长江流域生态管护队组建方案》(彭府办字〔2020〕91号)文件,彭泽县人民政府按沿江乡(镇、厂)长江水域分布情况,分棉船、马当、龙城、芙蓉、定山和红光江段,组建一支37人的“长江流域生态管护队”,棉船镇配15人。

  据介绍,该生态管护队综合职责是负责辖区内禁捕政策的宣传,辖区水域的日常巡查、检查,及时发现和制止非法捕鱼以及破坏林地、湿地行为,协助渔政、林业执法人员查处非法捕鱼、捕鸟、毁林、毁湿地案件等,并负责对各自的责任江岸进行生态保护监管。

  “下一步,棉船镇将加大禁渔区域宣传力度,通过上门入户宣传、设立醒目标识等方式明确禁渔区域与限钓区,并加强对生态护渔人员的管理,做到文明管护。”棉船镇人民政府相关负责人表示。

  罗玉珍、中国江西新闻网全媒体记者谢凌瑾/文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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